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济宁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曲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7号)和《中共曲阜市委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曲发〔2010〕12号),设立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曲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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